裘慧晨 发表于 2021-10-21 10:11:18

限期整改!宿迁市区多家房产中介机构点名!

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系统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建法〔2017〕341号)、《关于规范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1年9月中下旬对市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为市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和中介服务门店是否备案、从业人员执业、现场信息公示以及经纪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重点查处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内容不规范、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规定事项,恶意炒房、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共检查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7家、中介服务门店38家,现场督促整改到位2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详情见附件)。二、存在问题通过检查发现,仍有部分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和中介服务门店存在违规行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存在问题。部分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未按《宿迁市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公示规范化标准》进行公示,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规范。如宿迁房宝宝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江苏君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二)房地产中介服务门店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如宿迁市天下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市优名房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纳嘉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博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宿迁优乐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市旭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嘉豪阳光店)、宿迁华鑫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安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泛城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二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完善,其中无证件公示、无业务流程公示、无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等情况较为突出。如宿迁市政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绿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万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乐园房地产经纪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优名房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纳嘉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博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宿迁优乐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市旭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嘉豪阳光店)、宿迁华鑫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安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泛城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等。三是部分中介机构消极应对投诉纠纷,拒不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宿迁捷诚房产有限公司、宿迁市优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四是个别中介机构违规炒房,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如宿迁市天下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三、处理意见(一)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宿迁房宝宝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江苏君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住建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二)对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宿迁市政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绿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万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乐园房地产经纪宿迁有限公司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住建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三)对取得营业执照后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且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宿迁市优名房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纳嘉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宿迁市博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宿迁优乐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市旭达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嘉豪阳光店)、宿迁华鑫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安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泛城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等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住建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暂停其备案申请。(四)对消极应对投诉纠纷,拒不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的宿迁捷诚房产有限公司、宿迁市优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住建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行政审批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暂停其备案申请。(五)对涉嫌违规炒房,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宿迁市天下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处理。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清单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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