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宿迁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洋河镇这些地方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征收土地公告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附红线图)
洋河镇六里棚村:三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地方办事处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84922003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15日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征收土地公告
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附红线图)
征收土地范围涉及到以下村(居)组:
1、洋河镇东关居委会:四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地方办事处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84922003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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