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金项链、手机,还有……
被执行人拒不开门搜查、拘传
“我们是沭阳法院执行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请你立即开门,否则我们将强制开锁……”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栋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严肃警告。张某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最终开门。执行人员依法对张某住所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手机等物品,并强制拘传张某。
5月11日,沭阳法院组织24名执行干警,再次开展涉民生类案件暨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副局长吴栋带队指挥。
搜查住所
执行期间,某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规避法院执行,躲匿外地,执行干警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提取了金项链、配饰等物品,电话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郭某被传唤到案后,在执行干警的积极调解下,郭某向权利人支付了20000元案款,双方和解结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经过仔细摸排,最终在一广场找到被执行人江某,经教育说服,江某现场缴纳案款8000元,当日案结事了。
现场履行结案
被执行人被传唤后履行义务
本次涉民生类案件暨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历时5小时,涉案22件,传唤被执行人3人,交付机器设备若干,执行到位标的额82225元,执结案件12件,查封房屋2套,搜查住所3处,扣押了金项链、配饰、手机等相关物品。
查封谈话告知 搜查交付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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