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湖滨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湖滨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湖滨籍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重点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湖滨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是指涉嫌偷越国(边)境且目前仍滞留在缅北的湖滨籍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湖滨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地区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5日之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村(社区)或派出所报备,并于6月底前回国。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0527-8432312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特此通告! 附:首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3名)。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2022年5月27日
附:首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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