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春柔 发表于 2022-6-23 09:42:55

追“分”执行

6月22日上午7时10分,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18名执行干警,分成两个执行组,分别对耿圩、华冲等两个片区,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他们追“分”夺秒,奔走在街道乡村、田间地头,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追 “分”执行时间线一
时间:22日7时10分 地点:沭阳法院院内
执行局副局长吴栋,作行动动员部署。

时间:22日7时55分 地点:北丁集尚庙村
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时间:22日8时35分 地点:耿圩镇闸西村
执行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未在家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父亲送达了法律文书,责令刘某立即履行义务,并现场调查案件相关财产线索。

时间:22日9时25分地点:耿圩镇闸西村
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张贴传票,责令被执行人冯某限期接受传唤。

时间:22日9时34分
地点:龙庙镇仲湾村
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仲某现场支付案款,案结事了。

时间:22日9时41分
地点:陇集镇李徐村
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传唤被执行人李某。

时间:22日10时19分
地点:陇集镇陇东村
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张贴法律文书。

时间:22日10时22分
地点:刘集镇刘集街附近
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标的5万元,该案已冻结被执行人唐某银行账户内1万余元,权利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时间:22日10时33分
地点:陇集镇李徐村
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时间:22日11时14分
地点:龙庙镇葛巷村
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执行和解。

时间:22日11时44分
地点:北丁集镇尚庙村西滩组
张贴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历时5小时,涉案21件,传唤被执行人2人,现场结案3件,当日结案累计13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6327元,张贴法律文书12份,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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