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纠纷 耐心执行显担当
“为了我的赔偿款,您来回跑了好几次,真的太感谢了!”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鲍某激动地向执行员侯桥文表达感谢。2021年3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步行横穿马路的鲍某相撞,致其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二人承担同等责任。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当赔偿鲍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因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鲍某于2021年11月到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该案依法终结执行。
2022年6月,申请执行人鲍某向执行员侯桥文反映王某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请求法院继续执行。
得知此事后,侯桥文前往王某家中核实情况,了解到王某名下没有财产,且因老伴患病增加了医疗开支,无力继续履行。但申请执行人鲍某一家人因此次事故背上债务,且后续治疗费没有着落,生活困难。
面对这样的情形,侯桥文没有放弃,他带上还坐着轮椅的鲍某,第二次来到王某家中,再做一次尝试。当看到王某的儿子时,侯桥文迅速调整了执行策略,对其做起了工作,最终在一个多小时的谈话沟通后,说服王某儿子同意为王某代为履行赔偿款。
面对涉及老年人的执行案件,宿豫法院在执行过程始终坚持善意文明理念,树牢为民情怀,耐心释法明理、尊重善待老人,展现执行力度的同时,彰显法律权威,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执行人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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