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侠骞 发表于 2022-8-2 09:34:25

沭阳郭某某(男,54岁),被抓!

7月30日下午4时许,宿迁高速一大队民警周立怀带领辅警徐中在G2京沪高速潼阳收费站出口处执勤,在对一辆苏NEC***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仅出示行驶证,称驾驶证丢失了,报了个别人的驾驶证号。
郭某某无证驾驶大货车被民警查获民警发现,照片明显不一致,便立即通过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确定该驾驶人为郭某某,54岁,是沭阳人。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其驾驶证2012年5月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
在证据面前,郭某某慌了神,承认自己的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了,后来自己年龄大了,就没有去驾校学习。这次是从东海县房山镇到沭阳送货的 ,路上由自己雇佣的驾驶员驾驶,行驶至新沂服务区,驾驶员突然感觉心里不舒服,自己就抱着侥幸心理,贸然从新沂服务区开到潼阳收费站,开了十几公里,可是就在即将到家时被民警查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宿迁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人持有效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大货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更是害人害己,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拒绝无证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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