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宠”爱有方!请别掉“链”!
做文明合格养犬人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
争做文明养犬人
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宿城公安呼吁
广大养犬人
一定要做到文明养犬
一起为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出一份力
呼吁文明养犬让城市更文明
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主动作为,持续推动文明养犬常态化开展。
针对夏季外出遛犬市民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宿城分局组织警力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对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并从主动办理犬只登记证,定期注射疫苗和体检,外出遛狗要系好牵引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地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文明遛犬。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01
依法养犬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为犬只挂犬牌,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
02
安全养犬
携犬外出时,应当给犬只系犬绳或束犬链,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03
健康养犬
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04
卫生养犬
养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及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05
规范养犬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出租汽车(导盲犬除外)。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的时间,应控制犬吠。
警方再次呼吁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从现在做起
从点滴做起
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健康养犬
卫生养犬、规范养犬
让“文明养犬”成为
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美丽家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