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还是坑?买个法拍房,后期这么多费用等着你...
“法拍房”是指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2017年,泗洪县居民石先生以42万多的价格,通过司法拍卖,买下了泗洪县星河上城小区一处房屋。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整个小区都无法办理产权证,直到今年才可以陆续办证。可当石先生满怀欣喜地去办理时,麻烦来了。 泗洪县居民 石先生上个月通知给办产权证的了,房产处通知,他讲只能办成被法院执行人的名字。 泗洪县住建局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石先生,这套法拍房,要先将不动产权证办理为“原房主”,也就是当初被执行人的名下,然后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无奈之下,石先生只能照做,光把产权证办到被执行人名下就花了不少钱,契税4300多、增值税1万4000多、房屋维修资金3600多元。可在这些钱款交完后,又出现了新问题。 泗洪县居民石先生购房发票原房主没交,也没开出来,让我去补,然后补了2万8千多块钱,我去交钱的时候他们通知还要交八万多块钱,我也搞得一头雾水。他说以前房主买房超出的价格他要交税,没交,从2017年到现在又产生了违约金,这些钱都让我交。石先生说,这8万多元,包含过户费、滞纳金、个人所得税等。由于对这笔费用充满疑问,他分别咨询了法院和房产部门。 泗洪县居民石先生他们也都知道这个钱不是我交,他们让我去起诉这个(被执行人),我从法院拍的房子,我也找不到被执行人我怎么起诉他。法院刚开始说这个问题和他们没有关系,不动产权那边就说你这个去找法院那边,他们是按照正常流程来。记者来到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到法院办公室,我们这边没有权力接待你们,我打过电话给我们指挥中心主任了。 泗洪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法拍房应该在执行局那边,采访还要跟政治部那边,县委宣传部那边备案,要求是这样,我们不能接受采访。双方给出的答复,让问题推动陷入僵局。无奈之下,记者又来到泗洪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石先生的法院裁定书时间较早,滞纳金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购买法拍房成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增值税、契税等费用,如果不缴,超过规定日期15天后,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几年下来,共累积到2万多元。 泗洪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次他是从开发商手里过到了被执行人的名下,他是要交一手房的契税,第二次是要从被执行人过到买受人名下,二手房他是按照拍卖的价格来交税的。法院裁定书是2017年的,他每天按万分之五递增滞纳金,个税百分之20,是按新房价格和法拍价差额的百分之20,他差额也要收税的。针对石先生遇到的麻烦事,记者也联系了市资规局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之前没有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没有取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后期想要办到石先生名下,必须先要办到“原房主”名下再进行过户。 市资规局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第一个人如果找不到了,第一个人没有完成的所有事项后边一个人进行完成,比如交税问题,不可能说跳过这个人(原房主),他的所有事项就没有了,就不处理了,这是不可能的。记者将事情反馈给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他们的推动下,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给出了回复,石先生购买的房屋竞买公告第六条写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有政策可以让买受人少承担一部分费用,但由于石先生是2017年购买的房屋,并不能享受这项政策带来的福利。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都是你们自己承担的,2017年只能按2017年的那种规定来。法拍房都有法拍房的风险,不知道是2018年还是2019年改了,就是说原房主的税收我们可以帮你退,在规定的时间你交了就可以退了,之前2017年的没有这个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每一个拍卖之前都会有一个公告,公告第六条明显写明了,是由买受人来承担的。近几年是有这样的,是可以过户的税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先是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拿着这个发票去报销,卖方的税费。律师提醒大家,购买法拍房时首先要认真阅读法院的拍卖公告,竞买人一定要注意拍卖的时间、规则、付款时间、税费的承担方式等,以免给后期带来麻烦。 蔡律师一定要联系法院到现场实地看一下,房屋现状可能跟照片有不符,查清到底有没有抵押,拍卖的房子很多都是因为债务而导致的,后期可能都会有纠纷或者风险。小编有话说法拍房看起来很划算,但是后续潜藏的问题可能还真不少,律师也给出了专业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在充分了解房源信息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再进行竞拍。此外,当买受人产生疑问后,拍卖的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坐下来,耐心的向买受人进行解释说明,打消疑虑,更好的服务群众、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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