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限制的通告
关于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限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惠企便民、改善货运车辆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宿迁全市范围内取消车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通行限制,允许全时段在宿迁全市范围内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特此通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31日
什么是皮卡?
皮卡车是一种采用轿车车头和驾驶室,同时带有敞开式货车车厢的车型,特点是既有轿车般的舒适性,又不失动力强劲,而且载货和适应不良路面的能力比轿车强得多。
车辆具体参数
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
交警提示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办理上牌、年检等业务时,取消了喷涂总质量和栏板高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10年以内车辆一年一检。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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