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玄静 发表于 2022-9-7 08:59:43

宿豫区关于做好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接外地协查通报,有一阳性病例在我区有行程轨迹,按照区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定于9月7日上午5:00-10:00,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外籍人口等)。
二、注意事项
1.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参加采样,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2.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做好个人防护,提前报告所在村居(社区),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采样、就诊(不参加集中采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由所在村居(社区)上门采样。
4.请不要触碰医护人员的衣物和采样操作台上的任何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
5.采集区等候采样的人员与正在采样的人员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前一个采样人员结束采样起身离开后,等候采样的人员方可上前接受采样,不要提前靠近,不要提前摘口罩。
6.因参加核酸检测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作迟到、缺勤处理。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宿迁市宿豫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7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豫区关于做好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