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转化危机“巧执行” 让被执行企业“喘口气,缓缓劲”!
良好的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也最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及典型案例。申请执行人徐州一家公司与被执行人沭阳某木业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等15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沭阳某木业公司的厂房、综合楼等。但经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因自身经营、产业政策、环保等因素导致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法院未执行到位案件的债务标的数额约600余万元。由于公司现已处于歇业状态,而且厂区内所有房产近7000余平方米均处于空置状态,沭阳某木业公司已经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资产强制管理。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蒋华伟我们又得知一个信息,就是当地镇政府急需招商引资使用这个空置的厂房,所以说在综合研判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对该厂房进行强制管理,由当地镇政府作为资产管理人,后来与出租人签订了承租协议,将该厂房进行出租。新招引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已正式投产。经保守估算,该企业2022年度可实现开票收入2.5亿元,纳税金额超过6000万元。目前,管理人镇政府已将首期租金汇至沭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由于被执行人沭阳某木业公司有资产履行义务,沭阳法院也将该公司从失信名单中删除。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蒋华伟执行强制管理措施的运用,是在被执行企业停产的情况下“借鸡生蛋”,配合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引进新的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在停产企业的“壳”内,孵化出新的优质企业,从而实现双赢。在另一起宿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总计涉案163件,其中房屋销售合同纠纷属购房违约金问题,涉及案件当事人较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标的较大,同时该房产开发商,仍有部分在建工程在施工。针对这种情况,宿豫法院采取“灵活”方式控制其资产,解除了对该房地产公司名下40亩土地的查封,暂缓进入“执行转破产”程序,并引进战略投资,帮助涉案企业名下土地持续开发。目前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保证交房的同时,也有力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魏良军灵活采取措施,让被执行企业“喘口气,缓缓劲”,让企业能够利用我们法院给予的机会能够起死回生,重新焕发生机。记者了解到,截至9月14日,全市法院1+4专项行动累计将3000件执行案件中企业失信信息删除,707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清理目标完成比例达351.75%,案件清理率达91.46%,位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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