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新庄、蔡集、耿车...宿迁这些地方拟征收,有你家吗?
宿城拟征告〔2022〕126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樊湾居委会四组、七组,朱李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十组、十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宿城拟征告〔2022〕127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刘庄村村集体、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施圩村五组、十组,集南居委会葛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宿城拟征告〔2022〕128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施圩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宿城拟征告〔2022〕129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蔡集镇施圩村四组,耿车镇三义村八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宿豫拟征告〔2022〕46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下相街道运东社区(兴隆村)陆庄二组、陆庄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宿豫拟征告〔2022〕45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下相街道运东社区(兴隆村)陆庄六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宿豫征补安置〔2022〕39—2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关庙镇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乔口社区居委会)陈庄组、红旗社区居委会(原关庙社区居委会)陈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关庙镇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乔口社区居委会)陈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4893公顷,其中农用地0.4752公顷(耕地0.3584公顷)、建设用地0.0141公顷;
2.拟征收关庙镇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关庙社区居委会)陈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4088公顷,其中农用地0.4088公顷(耕地0.3766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宿豫征补安置〔2022〕39—1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曹集乡曹家集社区居委会(原快乐社区居委会)罗墩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曹集乡曹家集社区居委会(原快乐社区居委会)罗墩组集体所有土地0.3893公顷,其中农用地0.3891公顷(耕地0.0516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
宿豫拟征告〔2022〕44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顺河街道京东社区一组、二组、周石庄社区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宿豫拟征告〔2022〕43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顺河街道卓圩社区居民委员会西三组、西七组、西八组、西九组、村集体,下相街道崇德居民委员会油坊吴庄组、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宿豫拟征告〔2022〕42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庄镇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和平组、南城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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