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消火栓?男子被判8个月!
近日,一广西柳州男子王某某因偷盗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并销赃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8000元
嫌疑人偷盗消火栓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相继有群众和消防救援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消火栓不见了,同一时段如此之多的报警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经排查,警方锁定作案人是一男一女,有一辆白色SUV,作案时间基本都在夜间,男性嫌疑人负责拆卸消火栓,女性嫌疑人则负责关闭消火栓附近的出水阀门,同时进行“放风”。
盗窃成功后,两人在广雅桥下一家废品回收站进行销赃,将偷盗来的消火栓以1斤1.5元的价格卖出。目前在废品中已寻回20具消火栓的铜环、出水盖等配件,据废品回收站老板供述,消火栓主体已经被二次出售。
被盗走的消火栓
今年年初,嫌疑人被警方成功抓获。
指认现场判决结果8月17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柳州市柳南区西外环路路段、鱼峰区阳和大道附近,分3次将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盗走并销赃。
9月9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偷盗和回收消火栓均属违法
消火栓与消防给水系统或市政给水系统相接
主要供给消防车取水实施灭火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有力防线
损坏、偷盗消火栓,将会延误灭火救援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提醒
爱护消火栓、人人有责!
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若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毁消防设施的行为
请立即报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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