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扣车促执行
10月13日下午,宿城法院执行局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法官,你好!我是周某某,我找到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宝马车了,现在车辆就停放在靳塘小区某饭店门口”。“好的,请加我微信,发一个定位过来,你在现场看住车辆,15分钟我们将到达现场”。
2019年曹某从周某某处借款14万元左右,曹某一直未偿还借款。今年7月份,周某某索要未果后将曹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到期后曹某一直未按照协议履行。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曹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申请法院及时查封。当日,承办法官接到周某某举报后,迅速前往现场查封、扣押车辆,目前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在指定停车场。
法院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如曹某仍不履行义务,也不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查封车辆进行议价,确定车辆市场价值后进行公开拍卖。
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既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也是义务,提供确切的财产线索有利于案件顺利执行,同时能最大力度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胜诉法律文书也得到兑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