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合开展“利剑”行动 执行9案拘传1人!
10月27号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宿豫区人民法院,围绕涉民生案件开展今年首场“利剑”执行行动,现场有人慌不择路,有人不知所措。 晚上7点,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口警灯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完毕,随即来到陆集街道镇区、下相街道油坊小区、顺河街道新新家园二期、宿豫商贸城等地,对九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在一户被执行人家中,就出现了令人乍舌的一幕。向被执行人家属出具搜查令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财物进行了扣押。被执行人韩某因为2014年失手引起烧水煤炉爆燃,导致申请执行人曹某的老伴严重烧伤后不治身亡。事后,曹某多次上门索要赔偿款均遭到拒绝,无奈告上法院,但经判决后韩某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 曹某 他不给,情愿让小孩去坐牢,差十二万多块钱,十二万七千多块钱。针对此案,执行法官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将视履行情况酌情采取强制惩戒措施,但韩某仍未履行。被执行人的家属一直说没有钱履行赔偿,随后,执行干警现场出示搜查令后,依法开展搜查,搜到现金3000元,金耳环、金戒指等首饰。本次行动中,为了保证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市政协委员 吴倩倩 一起见证我们本次执行活动的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在执法过程中也看到了我们司法的温度,也是将我们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据了解,此次“利剑”行动,共执行案件9件,拘传1人,入户搜查6处,查封房屋1套,扣押车辆1台,查扣现金3000元及手机、首饰等物品37件,促成案件和解1件,执行到位标的2.3万元。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守东 下一步将对涉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规范化方面提高我们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胜诉的当事人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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