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难难!俺家窗前这两个大水箱何时能搬走?
最近,宿迁经开区青华花苑业主通过宿迁手机台“我要报料”版块发帖反映说,他们家窗户前的平台上,被堆放上了两个大水箱,遮挡光线,给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两个水箱高2米多,直径约1米,竖立在三楼的平台上,站在厨房的窗户前,整个视线的确都被遮挡住了。业主杨女士介绍,2015年左右,她们家楼下的门面房出租给了某洗浴中心,当时房东跟她沟通,能不能在她们家窗户前的平台上放二个大水箱,一开始她们并不乐意,后来经过多次协商才同意。 宿迁经开区青华花苑业主 杨女士 他们家没法放这个,房子也没法租,我父母也就出于邻里之间相互帮忙嘛。杨女士说,当时说好如果洗浴中心不开了,就把水箱移走,对方也表示同意。没想到没过几个月,洗浴中心就因为种种原因停业了,可这两个大水箱却一直放在了这里,她们多次和楼下的门面房房东协商。 宿迁经开区青华花苑业主 杨女士 找房东刚开始还理,到最后电话也不接了,找他讲话也不理,一个是遮光,还一个就是下水道不通 。水箱放置有7年之久了,也一直没人使用,为何迟迟没能挪走呢?记者来到宿迁经开区九鼎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最近几个月才接到的投诉,只能从中进行协调,但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宿迁经开区九鼎社区工作人员 像这些大件的什么东西,没有执法权,社区只是起到一个协调和劝阻,协调过的这个事情。随后,记者联系了宿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黄河分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对方表示,该水箱属于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进行摆放,他们回去查阅具体的相关法规后,再给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宿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黄河分局工作人员 他等于是堆放,我们想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我回去也把这个情况向上汇报,然后我们部门之间也有沟通。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这两个水箱的放置不符合要求,最近他们有一个“执法进小区”活动,将联合属地街道、社区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宿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黄河分局工作人员 执法进小区,准备借这个契机,到时候一起联合执法,把它给清除掉,以黄河街道牵头,网格员、属地、物业经理等等,我们就是属于执法人员,现场有一个保障,把它拆除掉。小编有话说 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的话,那就应该及时清理到位。希望在综合执法部门的推动下,这两个碍事的水箱可以尽快拆除,后续我们也会再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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