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两卡”莫买卖 违法必受罚
闲置的银行卡、电话卡,留之无用,弃之可惜,一些人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要把它们出售于他人,殊不知,如果收购人利用你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你就可能涉嫌“帮信罪”而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泗洪县检察机关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2020年暑假,大学生王某打算找兼职,此时同学赵某联系他,表示可以将银行卡借人洗钱转账,一张能拿1500元。王某明知对方是洗钱犯罪,但认为只是卖卡,出了事应该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抱着侥幸的心理,将2张银行卡卖给了赵某,王某的两名同学张某、李某也通过赵某介绍,卖出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然而,王某等人很快进入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视线。公安办案人员 鲍尚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王某销售的银行卡被电信诈骗团伙利用,涉诈骗金额2万余元,进账流水450万余元,同案其他人所售银行卡情况类似。案发后,警方联系了王某等4人,他们意识到自己行为触犯了法律,随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名上线也相继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以“帮信罪”,将王某及其上线等6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多方走访,对4名学生的犯罪动机、认罪悔罪情况、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方面进行了细致调查。泗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军经过详细调查,我们发现,4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平时学习表现较好,因为一时的侥幸而被犯罪分子利用。对4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对2名收卡上线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2名上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帮信罪”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生活中,很多人身边都有闲置的电话卡、银行卡,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了,从而涉嫌犯罪。泗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军犯罪分子收购的电话卡往往会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而不管以什么方式实施诈骗,最关键的一环都是要求受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的银行卡内,这个银行卡往往就是收来的银行卡。诈骗分子通过他人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迅速转移,从而逃避公安机关侦查。“两卡”一旦被出租、出售,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被用来从事网络赌博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生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生活中,我们切莫贪图小利,随意出售、出卖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电话卡,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