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蕊 发表于 2023-5-9 09:38:56

10日起启动收费

停车收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合理利用停车泊位资源,逐步规范停车行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有效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等突出问题,根据《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文件,经区停车办批准,拟 2023年5月10日启动宿城区部分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具体明细如下:
说明:
1、停车1小时以内免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连续停放累计计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扫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免收停车费。3、新能源车辆按照70%收取停车费用。4、停车场按照《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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