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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一男子“失驾”还开车,惨遭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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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1 16:02:07 发表在 汽车视界|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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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科普一下什么叫失驾:

“失驾”是指当事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依法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的前提下,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失驾本质上与无证驾驶是一样的都没有驾驶资格,但危害性更大“失驾”人员曾经取得过驾驶资格但因法定事由被禁止驾驶机动车一般来讲都是属于存在严重过错或发生过严重后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因此,“失驾”人员上路行驶时,更具危害性。有些人驾驶证被暂扣了,还偷偷开车,驾驶证被注销了,还偷偷开车,驾驶证被吊销了,还偷偷开车!

在2020年4月8日10时50分的泗洪县青临路,杨某(男,身份证号:3213241980******18)驾驶苏NC***3重型栏板货车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杨某曾在2018年3月30日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泗洪公安交警查获,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4月10日,经泗洪县公安局裁决,对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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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的危害性

① “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多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② “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其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成本

①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所以在这里敬告各位驾驶人守法出行,切勿心存侥幸安全行车是义务,文明守法是责任道路交通安全严管是常态上路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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