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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最近,宿豫区文昌花园小区业主反映说,他们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建成三四年了,至今不开放使用,物业宣称:车位只卖不租!而记者在不少小区走访发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文昌花园开发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地下停车场是开发企业的产权车位,他们只售卖不出租,由于一直没有业主购买,就将停车场的大门封了起来。而对于业主的投诉,工作人员这样回复:
宿豫区文昌花园小区开发企业工作人员: 投诉这个不是问题,我以为多大点事呢,这点小事情还投诉,投诉他得买。如果一人买也不值当的,得看有多少人买。
走访中发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宿豫区金色家园小区地下停车场也是只卖不租。 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优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每次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开发企业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对此,宿豫区住建局三个科室:物管办、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法大队,都说此事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 搜寻其它城市关于车位只卖不租的相关内容发现,目前相关法规条例只明确了开发企业不能只卖不租,但是对于开发企业的这种销售行为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查处责任主体。记者把问政中遇到的情况,反馈给了宿豫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温冠军,他表示,会立即调查此事,针对业主需求,联合属地街道和开发企业,探索出一种相对平衡的方案来解决停车问题。而对于三个科室相互推脱的工作作风问题,会详细调查,问责到人。 宿豫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局长 温冠军: 我们有联动机制,通过房管系统,约谈开发企业,来妥善处置,主要的会办和解决问题,应该是物管,(物管)可以把事情反馈出来,我们来集中会办。 工作作风这方面我来了解情况,该处理我们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