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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二手房成交价235万元,没想到房产中介吃了上家吃下家,捞走佣金近10万元。买方卖方隔离谈判,隔空喊话;房产中介压低卖价,抬高买价……满满的都是套路。
买方卖方被“隔离” 半年前,张先生委托普陀区金沙江路320号上海澳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一套房屋,挂牌价为255万元。今年5月7日,中介约张先生来门店洽谈,称找到了有意向的购房者。张先生说,在签买卖合同之前,他和购房者都被安排在不同房间,由中介来回沟通商讨价格,“被隔离”的双方无法见面。 起初,中介称买家出价210万元,张先生拒绝。后来,价格谈到220万元,他也没答应。这样来回三四次后,中介提议房价230万元,张先生松口同意。 不久,中介又来“游说”,买家愿意出235万元,但超出预期的5万元必须作为中介佣金费,否则无法成交。 其间,张先生多次表示要与买家见面沟通,但中介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 上家下家被“通吃” 张先生说,卖房时他确实没有了解清楚房产交易的相关细则。在两三位中介连番攻势下,稀里糊涂签下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我和买家分别是在两间房间里签合同,由中介来回传递。”签完合同后,中介又催张先生签了佣金确认单,金额为5万元。
等回到家后,在家人提醒下,张先生才惊觉这笔佣金费收取不合理。事后,他多番辗转,终于与买家何先生取得联系。双方一对词,这才发现中介公司的“猫腻”。原来,何先生也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成交价佣金费,共计47000元。 记者与何先生取得联系,他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在签合同前,中介始终不让他与卖家沟通。“我自始至终对中介提的预期价就是不超过235万元。中介说,卖家愿意以235万元成交。我立刻就爽快地答应了。“何先生表示,他问过中介是否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佣金费,但中介表示依照常规这笔费用应由买家来承担。 张先生表示,说到底,中介“隔离”买卖双方,就是为了一头压低上家的卖价,一头抬高下家的买价。这样就能“通吃”上下家,两面捞好处,“黑”走高额佣金。 欺上瞒下 被“立案” 针对上海澳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违规操作,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已对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唐仲坚介绍,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书面告知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且需要签字确认。“事先既不明确告知中介费收取标准,也没让买卖双方签字确认,这种‘暗箱操作’的手法显然是违规的。” 为此, 执法人员提醒: 选择房屋中介一定看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管理不严的中介公司尤其要处处小心谨慎。 购买房屋及签约时,要做到买房、卖方、中介三方见面,当面核定价格,避免被“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