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说,春节前,她就将此事反映给了中介公司,希望中介公司联系原房主协商退房、退款事宜,但原房主从春节前拖到春节后,既不同意见面,也不愿意协商。
“为了买这套房子,我们花了2万6千多元的中介费。”张女士说,2021年买房时,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并未提过此房发生过意外事件,合同中也没有相关内容的特别条款。她后来从网上获悉,他们购买该房的价格比该小区二手房的均价还要高一些。
张女士说,他们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总以为房是通过中介公司买的,不会有问题。就是出了问题,中介公司也应出面协调。但后面再找中介公司时,中介公司说他们事先也不知情,也是受害者,此事中介公司没有责任,让张女士起诉维权。
无奈之下,近日,张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希望网友为她出谋划策。记者注意到,张女士的帖文发表后,短短几天,点击量超过数万,评论、跟帖超过4万。大部分网友对张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纷纷为其支招:
网友“置业顾问”:支持退房,追究责任,毕竟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天天住着,心里膈应着,邻居还议论着,想想都难受。
网友“今天”:打中介公司电话,“凶宅”没告知的,合同无效,应予撤销,或者让中介公司按价收回。
网友“小锦李”:我是中介,相关规定明确,中介方有责任调查清楚房子所有信息。就算卖方有意隐瞒,中介方和卖方同责。
网友“姚红”:所有准备买二手房的,看好房子以后,拿些烟去门卫跟大爷聊聊天,你会知道你想知道的。我就是买之前去门卫大爷那聊了,花最少的钱解决你很大的后顾之忧。
网友“漂亮宝贝”:房屋中介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房屋具备可正常销售的品质应该是中介的义务吧,如果他事先知道这回事就是欺诈,即使真的事先不知道,没有调查清楚房屋情况也是重大过失呀,哪能轻松免责。
网友“yes or no”:中介没有提前告知购买房是“凶宅”的,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是入住之后发现是凶宅,还能让中介赔你精神损失费。
网友“双”:“凶宅”法律规定是必须备案的,中介不可能不知情,所以这个事绝对是中介的责任。可以告的。
网友“大美”:我也是一名经纪人,这事中介公司不地道,他应该了解房源,如果房东恶意隐瞒,房东全责,中介必须调查清楚,中介必须知情,如不知情,走法律吧。
网友“明天”:我觉得应该是前业主隐瞒了这个情况,所以中介不知情。如果你起诉了中介,中介也就会去起诉业主,如果你不追究了,中介也不去找前业主了。
女子起诉原房主、中介公司“欺诈”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