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查处现场丨“警官,我上次酒驾也是你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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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22 13:48:29 发表在 爆料茶馆|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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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曾因酒驾被处理过的驾驶员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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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偏偏有人无视法律威严
已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后
时隔数月,“旧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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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6月17日23时许,胡某(男,33岁)酒后驾驶苏NVXXX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泗阳县上海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5mg/100ml,胡某涉嫌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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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现场呼气测试后
胡某突然对民警说
“警官,我上次酒驾也是你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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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2021年10月26日
胡某就因酒驶被泗阳县公安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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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让民警无语的是
胡某的驾驶证还没拿到手
又因醉驾被同一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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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时隔八个月
又被同一名民警查到酒驾!
等待胡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酒驾处理后是不是就清除记录了,就像驾驶证每年都清分一样?
错,酒驾即使处理了,酒驾记录也会一直存在,这就意味着有过第一次酒驾经历后,不能再次饮酒驾车,否则就是“二次”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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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者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
更不希望与你“重逢”酒后不开车不是防止被交警查处而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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