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房屋漏水拒绝网签被判违约!二手房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26162 0
2022-7-30 10:54:54 发表在 律师在线|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二手房房屋买卖时常会发生纠纷。最近就有一起案件,买家因房屋漏水拒绝网签被判违约,那么如果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了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内容吧。
w3.jpg

房屋漏水拒绝网签被判违约!
据报道,在近期宣判的一起案件中,回国买房的李某与陈某签订了购房协议,李某缴纳了30万元定金。
当他实地查验房屋时,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等问题,因此拒绝网签。僵持半年后,陈华将房屋另售他人,双方就谁违约产生争议。
日前,上海青浦法院审理此案,判定李某存在违约行为。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房屋虽确实存在李某所述的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但不会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李某无权拒绝签订网签合同,李某可向陈某主张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关法律责任。
w4.jpg

二手房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买方购买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售房人应否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责任?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很少提出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在合同中也不约定。在买卖方的主观评价中,房屋质量与我无关,房屋就是这样,买方只要买了房子,即与卖方无关。事实上,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应该由卖方负责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修复,如果卖方不修复,买方可以自己修复,但修复的费用应由卖方负责。如果房屋的主体不合格,无法修复,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退房,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但如果买方在实际使用房屋一段时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质量问题的责任了。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修、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官方明确,二手房买卖中质量问题纠纷的处理精神
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以及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也即是法律所称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是“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
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上海高院专门对“二手房”买卖中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明确了处理精神。
根据上海高院的处理精神,出卖人是否承担出卖房屋的质量保证责任依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
(2)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明知房屋的质量问题而购买房屋的,则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也无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
(3)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隐蔽的质量问题,并且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卖人在装潢、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么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出卖人明知有此质量问题,出卖人对此质量问题就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与此同时,买受人却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梳理的关于二手房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如何处理等相关知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有相关需要的朋友。
回复 转播 分享 关闭延时

举报

回复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回帖 路过 感动 感恩 支持 高兴 激激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猜你喜欢
  • 龙河镇派出所、残联将军里社区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降低案件发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3月20日,龙河镇派出所、残联、部分村居网格员在辖区开展了反诈宣传活动。派出所干警、残联专委、网格员等通过赶大集宣传、进校园宣传、入户宣
  • 洋北街道张庄村:巾帼反诈同行 守护平安社区
     “这个活动搞得有新意、有情谊、有权益,让姐妹们既能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又能学到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社区以后多开展这些活动,进而增长见识,提高自我保护、维护家庭和谐的能力”,洋北街道张庄村居民张艳艳说。  3月8
  • 村庄清洁不停歇 人居环境展新颜
    为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小城镇,近日,龙河镇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同整治氛围,打好环境治理“组合拳”,提升城市颜值,提高环境质量。龙河镇通过宣传单、村喇
  • 急人!这里的临时电何时能“转正”?
    从昔日的砖瓦房搬进楼房,对很多村民来说,是件大喜事,可是住着新房,电却不能正常使用,就太让人闹心了。2019年,宿城区洋北街道七里新村二期开始交付,随后有不少业主搬进入住,可没想到三年多过去,小区的临时电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 宿迁:全域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
    近日,在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各村(居)党支部,2023年度全市乡镇(街道)党支部“标准+示范”第一次全领域调研推进会在这里进行。来自全市各地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的代表们,分组对龙河镇47个党支部“标准+示范”全领域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
  • 老街区“逆生长” 绘就城市新画卷
    老街区承载了当地人的“独家记忆”,是城市不可磨灭的文化印记。但也常常面临着设施老化、经济乏力等问题。如何改造老街区,让它恢复往日活力呢?一起跟随记者,去宿迁的老街区——幸福街道看看。走进幸福街道锦绣怡园小区,目之所及皆是
  • 苏宿园区:部分项目扬尘管控不到位 监管亟待加强
    近日,市攻坚办在苏宿园区督查时发现,部分项目扬尘管控工作不到位,监管缺失,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亟待加强。在原宿迁仓配中心拆迁工地,督查发现存在较多问题:场地及内部道路积尘较厚,车过尘起,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拆除、破碎作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