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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行驶在大街小巷的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给百姓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往往伴随着闯信号灯、逆行、超速、驾车看手机等违法行为
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18日11时许,在G235国道与天一路交叉口,叶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后,与沿G23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叶某死亡。
2021年8月26日13时56分许,在宿迁市宿城区南蔡街发展大道与南范路红绿灯处,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范路由北向南闯红灯经过时,与由东向西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张某受伤。
2022年2月15日7时许,在泗洪县古徐大道与水杉路交叉路口,许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古徐大道由东向西闯红灯通过时,与高某驾驶的沿水杉路由北向南左转弯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许某受伤,车辆损坏。
在以上三起交通事故中
电动车驾驶人
以事故教训形式给大家上了一课
请广大电动三轮车、自行车驾驶人以此为鉴
切勿成为事故“样板”
否则可能就会变成这样
宿迁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车驾驶人
1
在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另外,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要观察交通标识、标线。
2
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一般情况下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致死率要更高,同时由于大部分电动车没有相关保险等,涉及事后的治疗或赔偿也没有相应保障。
3
不要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属于交通出行中的“弱势群体”就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事故,自己所受的伤害以及给其他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红灯很短 余生很长请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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