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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不少市民的保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最近有市民向12345热线反映说,他们在购买保险后,遇到了一些烦心事。 2011年,市民王女士经熟人介绍,在宿城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富贵全能年金保险”。王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承诺,每年缴纳3万元左右,十年后可以领取本金,并且还有分红,她有些心动,就按照要求进行了投保。现在投保期结束,按照当初的说法,应该退还30万元本金,没想到却遇到了岔子。 王女士说,保险公司现在仍旧是每年分红,但是当初投保十年拿回本金的承诺却无法兑现,必须得到一定年限后才能领取,如果现在想拿回本金,要扣除6万多元。由于当初投保是熟人介绍,她的确没有查看合同。无独有偶,泗阳县居民徐先生也遇到了类似问题,2018年,他给自家孩子买了教育基金,每年5000元,缴纳10年,一共5万元,从第六年开始有分红,10年后5万元可以退还。但是现在徐先生却被告知,购买保险的相关兑付条件改变了。 泗阳县居民 徐先生 现在就是本金是没有的,必须要到第二十年才可以拿到本金,就是满二十年的话,最后一起的话,可以大概在五万六左右。 现在投保十年本金却拿不出来,并且预期的收益也少了很多,徐先生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记者找到了徐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公司 董经理 这都按合同来的,因为他投保的时候,我们是按合同跟他讲的,也是按照保单责任给他讲解的,可能是他当时也没了解清楚,保单满期是二十年。 记者查阅12345热线平台发现,类似的投诉并不少。如何更加规范保险业的发展,约束经营行为,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我们的消费者在投保时,应该注意哪些关键的信息点呢?在本周二的《12345民声在线》直播现场,市银保监分局保险监管科副科长张潇表示,这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从业人员误导消费。 市银保监分局保险监管科副科长 张潇 消费者在实际领取保险金的金额和期限,与业务员向他介绍时承诺不一致,如果这个情况属实的话,首先这个行为就属于保险的误导销售行为,消费者可以整理好相关资料,向我分局反映,我们分局将进行调查处理。 张潇表示,从2019年10月开始,他们开展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投保行为回溯工作,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强制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完整披露保险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情,并加强营销队伍管理,将有误导销售劣迹人员列入黑名单,限制从业流动。针对市民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落实,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会进行严肃处理。市民也要擦亮眼睛,在明确保险细节的情况下,谨慎投保。 市银保监分局保险监管科副科长 张潇 建议消费者还是根据自身的需求,认真了解购买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的区别,防范保险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混淆、模糊甚至夸大保险责任的风险。如果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或者服务有异议的,或者是在购买保险的过程当中,存在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者向我们保险行业协会申请三方调解,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 小编有话说 确实,投保应该谨慎,无论是熟人介绍还是自行投保,都要在合同上明确保险信息,也必须全部知情后再去签字。同时,我们主管部门也应该切实履行职能,规范保险公司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杜绝出现误导销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