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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案件执行过程中房屋“腾空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2022年11月11日,泗洪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拒不腾空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本院在执行田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本院于2022年3月18日查封被执行人张某与案外人孙某某共有的位于泗洪县香格里拉小区房产,并依法进行拍卖。 同时,在该房产处张贴搬迁公告,告知被执行人及房内相关人员限期搬出。执行人员多次上门督促其搬出房屋,案外人孙某某不予理会。2022年11月11日,泗洪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搬迁、腾退。 (执行四组干警整装出发,来源:执行局) (强制腾空现场,来源:执行局) 本次执行工作共用时两小时,占用人被拘传,案涉房屋腾空完毕。泗洪法院以实际行动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精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在今后工作中,泗洪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