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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将至一批重要新规即将上线涉及出行、医疗、移动通信等领域一起来了解一下↓↓ 铁路运输新规程 儿童购票有变化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 - 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
-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与你的生活密切相关!一批重要新规明年1月上线→
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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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 手机预装App均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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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方新规 值得关注! 江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扩大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要求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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