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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历时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七年纠纷,今日握手言和!
刘某与张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后,因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向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提出其养老金被全部执行,导致生活困难。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审判卷宗,调查案件执行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组织双方到场进行听证时,发现当事双方是亲戚,案件存在和解可能。 承办检察官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从减少诉累、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等角度,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析明利害关系。经过多次沟通,终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给付2万元,并即时履行完毕。 “我们在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协调利益相关方达成和解,促使申请人信任检察机关,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