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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法官,你真是和我想到一块去了,如果能一次性解决问题是最好了,我愿意配合履行。” 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执行干警谭兴东在该案中“瞻前顾后”,既化解了该起执行案件的矛盾,也彻底解决了该案可能产生的二次诉讼等问题。
判决赔偿3万6,为何却付了8万8?
2022年7月,王某杰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徐某霞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徐某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因赔偿问题,徐某霞将王某杰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杰赔偿3.6万余元。因王某杰未按时履行义务,徐某霞遂于今年2月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并没有急着“就案办案”,而是仔细查看卷宗,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与申请人徐某霞的沟通中,执行干警得知徐某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还需进行二次手术,资金缺口较大,而且若因后续赔偿问题再次进入诉讼程序,还会增加其维权成本。
判决赔偿3万6,为何却付了8万8?
为此,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考虑,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结合双方主要关切,并分析二次诉讼产生的成本等,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征询相关医疗机构的意见后,双方达成8.8万元一次性赔偿协议。双方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实现一次诉讼彻底化解,遂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本案的执结,执行干警谭兴东说:“结案不是目的,实质化解矛盾才是。”沭阳法院始终将“案结事了”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的根本目的,一次性解决双方的纠纷,从源头上做到定分止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