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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江苏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突出的实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自今年4月18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累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210万余起。
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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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江苏交警聚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发布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给广大市民安全文明骑行提个醒,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典型案例曝光
危险一:驶入货车右转盲区
触目惊心!
2023年3月12日,扬州一电动自行车直行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右转半挂车发生碰撞,此时电动自行车正处在大货车右转盲区内,半挂车驾驶人并未察觉到,电动自行车被卷入车底。 交警提醒
大货车体型较大,周围盲区面积比小型汽车更大,一定要掌握大货车周围盲区位置和大小,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做到不抢行、不跟车。 危险二:行驶中突然转弯
触目惊心!
2023年5月21日,泰州一辆小轿车加速通过路口时,右侧一辆电动车突然左转弯驶入车道,小轿车驾驶人在避让过程中向左猛打方向,冲出护栏坠入公路下方水沟,电动车驾乘人员重重摔倒在地。 交警提醒
路口转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突然猛拐,后方车辆来不及反应、判断、制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 危险三:横过道路不停车观察
触目惊心!
2023年4月11日,无锡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未仔细观察,与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轻微伤。 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注意来往车辆,沿人行横道下车推行,切勿心存侥幸、抢路抢行,切勿随意横穿马路、在车流中任意穿行。 危险四:路口闯红灯或抢黄灯
触目惊心!
2022年7月12日,淮安一名外卖骑手因着急送餐闯红灯。此时,一白色轿车在信号灯为绿灯时通过路口,避让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在巨大的撞击力下,外卖骑手空中翻转360°后重重落地,事故导致骑手左侧颞骨骨折。
交警提醒
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警指挥通行。 危险五: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触目惊心!
2023年2月25日,泰州一老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疾速驶来的小轿车相撞,两车受损。监控画面显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在涉电动两、三轮车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是驾乘人员身上最常见的伤情,也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而安全头盔则是最关键的保命装备。驾乘电动车出行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危险六:不遵守让行规定
触目惊心!
2021年3月22日,宿迁一女子在通过明显设立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时,未停车让行,径直驶入343国道,刮撞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货车,导致车损人受伤。 交警提醒
通过路口时,要遵守路口交通让行规定,遇到让行标志要停车让行,注意避让直行车辆。 危险七:逆向行驶
触目惊心!
2023年2月25日,南通一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逆向行驶。 危险八:玩手机、打电话
触目惊心!
2023年3月8日,南通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时,低头看手机没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径直撞上一名行人。
交警提醒
骑车时切勿分心玩手机、单手骑车、嬉笑打闹,保持双手握把,注意观察路况。
危险九:违法载人
触目惊心!
2023年1月23日,无锡一名15岁男孩驾驶电动车违法搭载一名6岁女童,与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导致男孩和女童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提醒
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乘坐人员更是缺乏安全保障。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危险十:闹市街头翘头行驶
触目惊心!
2023年2月17日,扬州一名年轻小伙子深夜驾驶一辆白色踏板式电动车行驶在市区文昌中路机动车道上,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速度非常快,更让人惊讶的是,该男子一边驾驶一边还作出危险动作,玩杂技,连续将电动车车头悬空拎起,做翘头炫技的动作。 交警提醒
耍酷的方式有很多种,最酷莫过于保持清醒的自我,希望少年们别把马路当成游戏场。孩子的平安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请家长们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管,学校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助他们踏上平安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