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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报酬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劳动者维权意识、维权能力不强等问题,将资金用于清偿其他债务或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消费使用,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违法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刑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宋某与其妻子王某在某乡镇经营蔬菜大棚期间,拖欠葛某等28名工人工资共计16万余元。202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宋某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收到指令书之日起2日内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67505元。被告人宋某在接到指令书后仍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2020年8月,被告人宋某将其妻子王某银行卡中收到的大棚拆迁补偿款陆续用于日常开支。宋某因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而拒不支付,被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宋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予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等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判刑
根治欠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共同富裕大局。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写进《刑法》,经过几年的打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该类犯罪还时有发生。作为企业经营者或用工者,要合法诚信经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可采取转移资金、逃避等方式恶意拖欠,否则将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